化解社会矛盾 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探出新路子

24.07.2014  19:28

   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 丁宁)自成都市双流县委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双流双流县公安局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体现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展示法治文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窗口作用。经过长期化解社会矛盾的探索实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了解,今年来,双流双流县公安局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成功化解80余起。

   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做好被拘留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既是有效保障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安全文明的需要,更是公安监管部门立足本职服务和谐稳定工作大局的客观要求。

  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牢牢把握切实转变理念、大胆探索创新的要求,努力把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打造成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今年年初,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工作座谈会上谈到,对矛盾化解室的设置、矛盾化解工作流程等提出统一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力推动矛盾化解工作。对矛盾化解的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总结出“排、评、调、访”四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教导员王方明不断加强民警的执法能力建设,利用所务会时间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条例》、《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执法细则》,促使民警执法正规化、规范化,有效推动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源,建立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促使被拘留人员知错、认错、改错,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增加和谐因素。探索科学方法最大限度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能

  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积极探索实践,提炼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是说理教化法。6月20日,陈俊、付东、杨冰3人因工作原因对厂里的车间主管彭某进行殴打,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12的处罚。入所后,教导员王方明了解该情况后,征得3人同意,将受害人彭某邀请到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进行调解工作。见面后,王方明从双方产生矛盾的起因到后果逐一分析,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达成协议:医疗费、物品损失费1500元,分别由陈俊等3人承担,同时,双方表示不会再就此事发生纠纷,陈俊3人最终得到受害人彭某的谅解。

  二是真情感化法。被拘留人员吴某因卖淫嫖娼被治安拘留,入所后,对“失去自由”的生活现状充满了怨气,以绝食等方式对抗管教。所领导每天找其谈心,并针对其体弱多病的情况,请专家来所会诊,使其思想受到触动,主动认错道歉。

  三是帮扶转化法。因拒不履行债务而被拘留的冯某,入所后情绪低落,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领导主动与其谈心,了解到其因儿子生病住院导致无法偿还债款后立即与债权人沟通,同时安排家属来所会见。在家人的劝导下,冯某当场表示服从判决。

  四是心结消化法。因吸毒被拘留人员黄某,入所后一直对告发自己的父亲心怀怨恨。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管教民警通过谈话教育得知其跟姐姐感情较深,通过黄某姐姐做工作,黄某父子俩在双流县公安局拘留所里冰释前嫌,家庭矛盾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