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 5大行业分业施策

27.02.2014  11:10

      省政府网站2月26日公布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此次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产业主要集中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炭等行业,5年内,这些行业均将面临调整。

  以“管住增量,优化存量,创新改造,市场拉动,有序推进,分类实施”为总体思路,《意见》对5个行业提出不同目标且分业施策:

  钢铁行业产能控制在3600万吨以内,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高端产品占比达到50%以上。我省将积极推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提高机械装备、航空航天、核电风电、高速铁路、汽车等特殊用途钢材比例,积极发展钒钛低微合金钢、多元优质复合合金等高档核心产品。同时,实施电、水等要素阶梯价格,倒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工艺装备落后、能源环保不达标的100余户钢铁企业退出市场。

  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占比达到95%以上。我省将鼓励支持规模实力强的龙头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实施兼并重组,打造3—5家产能上千万吨的特大型水泥企业、5—7家产能超500万吨的大型水泥企业,增强企业规模实力和竞争力。

  通过发展功能性玻璃等措施,平板玻璃行业产能控制在4500万重量箱以内,淘汰落后产能550万重量箱,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

  电解铝行业产能控制在110万吨以内,产品深加工率超过80%,高端建筑和生产用型材占比达到50%以上。支持电解铝企业发展深加工产业,生产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等高附加值产品,逐步提高铝深加工产品在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的预焙槽。

  煤炭行业将全面完成2013年、2014年两年共关闭淘汰小煤矿500处的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平均单井生产规模由4.5万吨/年提升到11.5万吨/年,机械化率由35%提高到55%以上。

  《意见》还提出七大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行业管理、坚决遏制过剩产能盲目扩张、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企业生产布局、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扩大市场需求等。

  《意见》提出,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行业。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市(州)须制订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鼓励各地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形成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上限,倒逼超标产能退出、节能环保达标和自然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