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地税局明确“四强化”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4.04.2014  17:06

  近日, 渠县 地税局明确“四强化”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加强具体指导,为活动的顺利展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党组一把手权责,杜绝“一言堂”,要求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与班子成员一道共同指导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强化督查督办。 要求食堂8:20停止早餐供应,12:00开始午餐供应。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提前5分钟上班”工作制度,严格上下班、请销假、着装上班纪律。办公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在开展好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着力巡视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须整改到位才能交差。

   强化目标考核。 及时建立完善并出台2014年综合目标考核方案,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真正做到用成果来检验活动开展的质量。同时,对影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

   强化宣传氛围。 办公室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多开动脑筋,大胆工作,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展板、办税厅显示屏、电视台等载体对在活动开展中收集到的金点子和全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予以适时展示和报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