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化学品爆炸“烧完再处理”原则并不存在
南都讯 记者嵇石 实习生卫佳铭 天津爆炸事发后,“Burn Down原则”在网上热传。网友称这是国际上通用的处理大规模化学品爆炸原则:划出隔离带,人员撤离,等里面烧完了再进去处理。来自中、美两地的化工专家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均表示,“Burn Down原则”并不存在,但实践中存在化工物爆炸、等其烧完再处理的先例。
中外文献查无“Burn Down原则”
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内瑞海国际物流公司一危化品仓库发生爆炸后,网上流传出一个新词组“Burn Down原则”,Burn Down中文意思为燃尽。发帖者称,“Burn Down原则”系国际上通用的处理大规模化学品爆炸原则,即划出隔离带、人员撤离、等里面烧完了再进去处理。“化学品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极高,消防员理科进去结果就是白白送死”。
“Burn Down原则”真的存在吗?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并无“Burn Down原则”的中英文学术文章,英文网页中甚至都没有出现过以此作为某种灭火方式的表达。
专家:不存在“Burn Down原则”
“这确实不是什么成文的国际惯例,而是常识”,沈阳化工大学化工环保专家李庆禄副教授向南都记者分析,化学品燃烧尤其是此次爆炸中多种化学品混合在一起的情况,到场后应首先要找到仓库的管理员或负责人,弄清楚仓库里存放的是什么物质,再决定采取何种灭火方式。
李庆禄告诉南都记者,根据目前推测的燃烧物如电石来看,这些固态物质不会轻易燃烧,但若遇水立即发生激烈反应,生成乙炔并放出大量的热,引燃周围堆放的其他化学品。
“学术上确实没有听到过Burn Down原则”,美国南加州大学维特比工程学院(USC Viterbi School of Engineering)化学工程专业硕士朱某告诉南都记者,化学品爆炸一般要满足3个条件:温度达着火点、压力足够高、爆炸物浓度达到一定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对方还分析,消防员在现场采取措施是在消除其中一个条件:温度,但若降温速度不够快,没有及时降温的材料还是会爆炸,释放更多能量。因此,若第一次爆炸强度很大,人力降温速度有限,那最好的做法只能是让它烧完而不是去洒水救援。
2015年6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化工厂爆炸报道截图。国外涉化工爆炸有“烧完”先例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曾发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在10.硝基胍、13硝化甘油的应急处置原则里,规定“如处于火场中,严禁灭火,任其自行燃烧。”
南都记者梳理美国近年几起涉化工重大爆炸事故报道发现,实战中采用了Burn Down(烧完)的做法。
《今日美国》2013年9月报道,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现场浓烟冲到100英尺。有多个部门协助消防队控制火情,但消防人员最后决定,暂停灭火,等化学品烧完再做处理。
2015年6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化肥厂发生火灾并伴有爆炸,消防人员也并没有立即进入化肥厂灭火,而是让燃烧物自行燃烧,直至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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