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更多细节曝光,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
2022年8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第二日庭审休庭。
本日庭审中,检辩双方对劳荣枝所涉“常州案”、“合肥案”、进行了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因为检辩双方争议较大,将在8月20日继续开庭。劳荣枝家属、“南昌案”被害人家属、媒体、法律界人士、群众等70多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封面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本日庭审中,劳荣枝推翻了她曾对“常州案”、“合肥案”所作出的大量不利供词,否认故意杀人,坚称绑架、抢劫行为是受法子英逼迫,没有共谋,不是主犯,而是胁从犯;
在劳荣枝辩护人要求下,法庭传唤了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对“合肥案”中“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是否有劳荣枝添加的字迹进行了质证;法院当庭播放了劳荣枝受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检辩双方就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进行了多轮举证质证。
劳荣枝身着白色防护服参加庭审,在接受讯问阶段,两次落泪讲述自己遭受法子英殴打虐待的过往,并称嘴上曾被法子英打破缝针,现在还有疤痕,头部曾遭法子英用凳子殴打凹陷,至今偶尔疼痛,“法子英常打得我身上好多伤,用衣服遮住后,还要出台去给他赚钱。”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劳荣枝辩称:
“我一个当老师的,怎么就把自己变成了抢劫犯”
8月19日,劳荣枝接受了检方的多次讯问,当检方问及作案细节时,多次回答“记不清”。劳荣枝称,“我一个当老师的怎么就把自己变成了抢劫犯”。
针对检方指控的“表面从事陪侍服务,实在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辩解称,这都是被法子英所支配,“我工作是为了赚钱生活,我在法子英的控制下就是一个傻子,没有能力辨别一个人有没有钱,法子英要求我每天事无巨细地向他汇报。”
检方质问“为什么要事事向法子英汇报?”
劳荣枝回:“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检方提问:“你和法子英去了很多城市,是为了做什么?”劳荣枝回答:“我要生活,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检方追问,“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为何还一起去这么多地方游玩”,劳荣枝回答,“我当时像行尸走肉,是被他安排。我还想去华盛顿呢,我能去得了么?”
劳荣枝也辩称她根本不喜欢法子英,恨他、害怕他,“我交朋友会选择优秀的人。法子英实施的犯罪是低智商犯罪,如果让我来选,我至少要找一个身家几千万元、上亿的人。”
对于“常州案”,劳荣枝承认捆绑过刘某的脚否认捆过手,承认用老虎钳“吓唬过”想要逃跑的刘某,“也许击打过,我记不清了,但绝对没有见血,肯定没有”。辩方认为,“常州案”的许多细节需要本案唯一幸存者刘某出庭质证。但刘某以涉及隐私为由不愿出庭。
检方在庭上反驳,从劳荣枝、法子英供述及证人证言等可以相互印证看出,该案中,从色诱到绑架,再到抢劫,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二人是分工合作,系合谋。
对于“合肥案”,劳荣枝再次称自己没有合谋参与案件,没有色诱殷某华。“那天是殷某华先联系我的,法子英知道了,让我把他叫到家,法子英突然持刀将他控制。”
她说,如果是她来主导,肯定不会选殷某华来下手,“他没有钱。”劳荣枝对案件中的多个主要细节一一否认,“没有杀害殷某华,没有买冰柜。”
劳荣枝称在隔壁房间看守铁笼内的殷某华时,听到了法子英杀害小木匠陆某明时的惨叫,“很恐怖的声音,被吓到。”在法子英落网前一天晚上利用“买夜宵”之机逃离了出租屋。客观证据显示,殷某华在7月22日10时22分用手机拨打了劳荣枝的传呼号。
检方当庭反驳,有证言及劳荣枝、法子英二人供述可以认定,冰柜系劳荣枝所买。“买夜宵逃离出租屋”系劳荣枝单人供述,不应采信。一审判决中未认定两人杀害殷某华,但认定系二人共同致死,劳荣枝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辩护人质疑字条笔迹鉴定客观性
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
8月18日上午,辩护人对一审判决合肥案中关于“殷某华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有劳荣枝自行添加的字迹”这一认定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到庭。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字条系证明劳荣枝具有主观恶性的关键客观物证。
8月19日下午,法庭传唤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据鉴定人介绍,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对检材先后出具过两份鉴定报告。第一份报告中,认定字迹为一人所书写。第二份报告认定不是一人所书写,添加的小字内容是劳荣枝的笔迹。第二份报告被一审法院所采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曾刊载报道称:检察官在调阅法院法子英案案卷材料时,发现其中殷某华手书字条可能有他人添加字迹,疑为劳荣枝。对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对笔迹进行鉴定后,公安机关技侦人员得出的结论是:笔迹是一个人所写,可能受心态等影响,略有不同。
为解开心中的疑惑,办案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将该证据交由江西省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笔迹鉴定。江西省检察院文件检验鉴定人称,他们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鉴定力量对该字迹进行会检,并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的专家会商,通过特征比对,一致认为送检字条字迹与公安机关扣押的劳荣枝笔记本中的字迹、劳荣枝案后写的实验样本字迹为同一人所写。
鉴定人在质证过程中称:鉴定样本中提取了劳荣枝落网前笔记本和落网后字迹,与纸条对比,确认是她字迹,稍微部分有差别,属正常变化。
辩护人认为“检材的鉴定过程有他人干预,客观性存疑,希望重新鉴定笔迹”。此外,辩护人除了与劳荣枝笔迹鉴定,还希望与法子英笔迹进行鉴定。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法院播放劳荣枝受审录音录像
面对审讯偶尔面带微笑
8月18日,劳荣枝多次发言称,侦办人员经常误解她的意思,质证笔录和她的语言有一定出入。辩护人也称,查阅受审录音录像是发现诱供、笔录与语言不一致,审讯过程不合规的情况。
8月18日,经合议庭评议,一份笔录因单人审讯被以非法证据排除,辩护人提出的其余非法证据排除要求被合议庭驳回。检方表示,曾花了1个月查看劳荣枝受审讯时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所说笔录与语言不一致的情况。
8月19日,劳荣枝再次在质证过程中,称笔录与审讯过程中的她所说的话不一致。法院表示,准许当庭播放部分劳荣枝受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片段。
庭审中播放的片段为劳荣枝在2019年12月31日关于“常州案”的录像片段。封面新闻记者看到录像中,劳荣枝身着粉色棉衣蓝色马甲,披发,讲话时上身左右摇摆,有时头前后晃动,偶尔面带微笑。因旁听庭的信号传输不佳,记者无法听清劳荣枝和审讯人员对话的具体内容。
据辩护人和检方质证,该段视频中说的内容,大部分与笔录一致,但辩护人指出,劳荣枝称“自己和法子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的笔录,没有对应的录音中出现。检方回应称这段内容在其他地方出现,系办案人员总结在此处。审判长表示,因庭审时间有限,合议庭会在庭后审查相关证据。
>>>案情回顾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 1994年劳荣枝与法子英确认男女朋友关系,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被指控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石伟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