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有劳教人员不足10人等待安置 劳教所干警“转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意味着劳教制度在延续近60年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四川劳教机构何时摘牌?劳教制度废止之后,劳教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将产生哪些变化?四川劳教人员生存现状如何?昨日,省劳教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川劳教人员已不到10人;而关于劳教机构的摘牌等问题,均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后才会有定论。
人员 二三十年前最多时约2万人
“今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宣布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后,我省劳教机构便已不再接收新的劳教人员。”昨日,省劳教局研究室主任彭朝阳表示,今年初,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劳教局和公安机关衔接,停止劳教审批,逐步减少劳教所内劳教人员数量。目前,四川有8个劳教所在教人员不到10人,对这些人员的具体安置方案,还需要等待上级的通知。
彭朝阳介绍,劳教制度在我省存在50余年,收容的劳教人员绝大部分是够不上判刑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省劳教机关收容的对象随着国家形势和政策的变化也不断发生改变。近几十年来主要为盗窃、卖淫嫖娼、吸毒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危害行为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一般劳教的时间为1-3年。
四川劳教所接收的劳教人员,“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高峰期,最高峰时全省约2万人。”彭朝阳表示,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简称《禁毒法》)出台后,四川劳教人员数量大规模减少,从一万多人下降到三四千人。这是因为《禁毒法》出台前,劳教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戒毒人员。《禁毒法》出台后,吸毒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为强制隔离戒毒,这成为我省近年来劳教人员锐减的原因之一。
机构 我省劳教所已基本完成转型
彭朝阳介绍,目前,我省劳教机构已经基本完成了工作转型。“从工作内容上来说,已经转过来了;从机构上来说,还保留着劳教的机构,有的所增挂了戒毒机构的牌子。”
他表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出台后,对劳教部门增加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新职能,多数劳教所也陆续加挂起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而近年来随着接收的吸毒人员越来越多,劳教人员逐步减少,我省劳教机关就开始进行了职能转型,很多劳教所转为只接收强制戒毒人员、不再接收劳教人员。
废止劳教制度对劳教民警将有怎样的变化?彭朝阳说,我省劳教系统现有2000多名干警,按照目前的工作态势,绝大部分将转向戒毒工作,即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心理咨询和戒毒治疗等工作。
“从整体上来说,很多工作还有一个调整过渡期,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作为一名在劳教系统工作10余年的人员,彭朝阳表示,自己的心情很平静,因为戒毒这一块,“还有很多干不完的工作。”
■热点
劳教废止方案有望年底公布
关于劳教机构的摘牌问题,彭朝阳表示,“劳教制度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确立的,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同时各劳教机构的具体名称调整、职能变化和机构编制等,均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后才会有定论。
据北京媒体报道,北京市劳教局一位负责人称,在今年年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可能正式宣布劳教制度废止,劳教废止具体实施方案也将有望在年底公布。
开展3年以下拘役工作?目前尚无定论
目前,有外地已传出当地劳教机构将转型开展3年以下拘役工作的消息,我省劳教系统是否会进行类似转型?彭朝阳表示并未得到这方面消息,我省是否会跟进目前尚不清楚。
我省劳教制度余年“变迁”
上世纪50年代以来
收容的绝大部分是够不上判刑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最高峰时约2万人,主要为盗窃、卖淫嫖娼、吸毒等人员
2008年《禁毒法》出台后
锐减到三四千人,很大一部分为戒毒人员
目前
全川劳教人员已不到10人,具体安置还需要等待上级通知
我省劳教机构已基本“转型”
职能“转型”
劳教部门增加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新职能,多数劳教所挂起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很多劳教所转为只接收强制戒毒人员、不再接收劳教人员
干警“转向”
现有2000多名干警,绝大部分将转向戒毒工作,即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心理咨询和戒毒治疗等工作(记者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