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意见 快递员纳入其中

07.01.2022  02:22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20条落实细化措施,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纳入其中。

实施意见》明确, 一要落实企业用工责任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定权益义务,规范用工关系依法合规用工,同时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加强恶意投诉甄别。 二要保障合法权益, 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要配备必要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同时鼓励企业参与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为劳动者购买人生意外险。 三要优化权益保障服务, 对劳动者信息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和个人档案,打好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基础,要多举行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四要完善保障机制, 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协同治理;联合工会提供维权服务,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下一步,四川局将从就业、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强化快递员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增强快递小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