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3.12.2014  23:17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陈松)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要求,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14年12月1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对象为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6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或作隔热保温层、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逃生通道设置障碍物、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集体宿舍设置不符合标准、未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整治成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省政府将专项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排查整治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并实行责任倒查,同步追究事故单位及监管部门以及监管人员的责任,确保压力和责任传递到基层、传递到一线,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公安、安监、工信、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等级,采取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纳入诚信体系、舆论监督整改等措施,强力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