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助学金 德阳一职校法人代表一审被判四年半
原标题: 套取国家助学金 职校法人代表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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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广汉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德阳联大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简称德阳联大)法人代表马援勇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听到判决结果,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抱头痛哭。马援勇的妻子表示,不服从判决,将提起上诉。
2013年,广汉法院曾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马援勇有期徒刑六年。马援勇提起上诉,因为事实不清德阳市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
法人代表因诈骗被判四年半
昨日下午,广汉市法院在中江开庭审理马援勇案。15时许,马援勇被4名法警押送到庭,他抬头瞄了一眼正在旁听席的妻子李艳和母亲,随后他被法警带到被告席。旁听席上,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一脸悲伤,其母亲目光一直跟随着马援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庭审期间,马援勇很平静,对于公诉人关于其诈骗行为的指控。马援勇当庭辩解称“第一没有诈骗,第二没有诈骗行为,第三没有诈骗结果。”同时,在马援勇的辩护意见中,他坚称自己无罪,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法院认定,289名报名人员被招收为该校灵活制开放式教学学生,已申领助学金。证据显示,在289名人员中,212名有助学金申请表,另77名没有助学金申请表,但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查询反映出他们都享受到了国家助学金政策,金额合计为12.65元万元,被告人马援勇从而骗取国家助学金12.65元万元。
短暂休庭后,中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判处马援勇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处罚金10万元,退赔助学金12.65万元。听到判决结果,马援勇的妻子和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二人抱头痛哭。随后,马援勇的妻子表示,不服从判决,将提起上诉。
与此同时,昨日上午,广汉市法院在罗江开庭审理马援勇弟弟马元刚涉嫌诈骗助学金案,该案与马援勇如出一辙,也是因为原判决事实不清,发回广汉市法院重审。
昨日,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处马元刚有期徒刑六年,判处罚金20万,判退赔助学金35.2万余元。其代理律师表示范军表示,按照家属意见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