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 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1.12.2013  19:18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切实加强 2014 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3〕396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3〕6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双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节”期间是动物产品消费旺季,畜禽及畜禽产品交易频繁,流通量大,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市(州)务必要充分认识“双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措施落实

  (一)着力抓好H7N9禽流感、A型口蹄疫等重点病种防控。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和排查工作。抓好养殖场防疫管理和活禽调运监管,防止病毒从活禽市场和环境向养殖场扩散传播。对A型口蹄疫,要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新发疫情,要按照有关预案和技术规范要求果断处置,防止扩散蔓延。同时,统筹做好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

  (二)着力强化免疫、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要继续强化免疫、监测、消毒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在春节前根据畜禽抗体监测结果,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一次集中补免,并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继续做好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病原的分布状况,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着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按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具检疫证明。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查行动,全面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县区)监督执法,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值守,严格查证验物,降低活畜禽长途调运疫病传播风险。继续深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着力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好生猪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补助经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货主严格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完善监管记录。加大对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公安、食药等部门加大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行为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着力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召开的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要及时摸清畜禽屠宰行业底数,理清工作思路,对下一阶段工作尽快做出安排部署。要协同商务部门加大对畜禽屠宰场的监督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监测、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依法规进行屠宰的行为,要及时查处。要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六)着力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春节前,要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应急值班工作

  各市(州)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重要节假日期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置,防止发生扩散蔓延。

  

  请各地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2014年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值班表传真至我局兽医兽药处。

  联系人:陈冬

  电话、传真:028-85561023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3年12月30日

 

2019年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药监所
2018年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药监所
2018年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