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动物卫生产地监管年行动督查

27.01.2016  15:52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四川省“动物卫生产地监管年”行动方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书智一行, 1月19至21日,深入到长宁县、宜宾县及翠屏区基层畜牧兽医站及报检点、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点开展巡查和督导工作。对各县(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目标责任的细化,产地层级监管的强化等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这次督查,主要检查2015年7月以来,“动物卫生产地监管年”的开展情况。检查看出,各县(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层层落实。其中有三个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开展了“动物产地监管年”宣传,普及了管理相对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竹海、梅硐、王场、孔滩、宗场、思坡等基层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健全了产地检疫责任制,全面落实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关。对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生猪,一律不予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点严格实行凭证入场制度,附有有效产地检疫证明才可以准许进场屠宰。三个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在以往备案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了备案统计。养殖档案和相关记录记载填写规范,养殖场投入品尤其是兽药的使用情况、休药期执行情况,无害化处理等符合要求,监管过程全面实行了痕迹化管理。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养殖场、养殖小区台帐记录不完整,检疫申报单上养殖档案的信息不详细,个别乡镇屠宰点有在屠宰点内实施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现象。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和查找了问题,力争使我市产地检疫工作做到“七个百分百”,在源头上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从而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