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守住“廉洁”过春节

12.02.2014  23:37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临近春节,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纪律建设的若干规定,联系实际,提出了新的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反腐要重点防腐,利用政治学习和党组织活动时间专门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把防止腐败放在首位。中心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及委员必须带头学习好,联系实际领会好,落实好。学习内容及分步要求由纪检组负责专门制定方案,党总支。

      二是突出廉政重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涉及收费的事项及关联度很高的事项是廉政防控重点,特别对有“自由裁量”“界限模糊”的税费的收缴,必须将条件(标准)全面准确公开,实行专项监管,防止权钱交易。

      三是重申“四个不准”要求。不准收受各种礼金、红包、购物卡、贵重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不准公款相互宴请、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更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四是加强检查督促。按照党风廉政制度主动出击,主动查处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和案件;要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利用窗口工作的考核重点检查廉政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实行“一票否决”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