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杜绝“节日腐败”
27.12.2014 09:4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受灾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各类急难问题,确保“4·20”芦山地震灾区、“11·22”康定地震灾区等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通知强调,要有效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做好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存储、运输和投放,确保不断档、不发生大的价格波动,并加强对能源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和产运需衔接,确保水、电、气、油供应。要丰富节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下乡活动。要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协同衔接,严格实施驾驶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严禁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居民院落、灾区集中安置点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材料、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重点领域及重点群体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
通知重申财经纪律,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巧立名目套取财政资金,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要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违规违纪行为,我省将严查快处,追究直接责任人以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通报曝光。
我省节日期间将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贻误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记者 周前进)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7.12.20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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