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指导意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0.10.2015 10:5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意见》提出,要完善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加快制定、修订或完善有关标准规范,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各地配电网专项规划,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
《意见》要求,要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保障,一要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二要加大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在产业发展初期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给予适度支持;三要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有效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四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五要加大业主委员会协调力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六要支持关键技术研发,依托示范项目,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探索并推动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七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意见》,各地方政府将于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延伸阅读
四川怎样迎接充电设施建设热潮?
气温渐入冬,电动汽车行业却迎来政策春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对川企有何影响?川企又该如何把握机遇?10月9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放宽民间资本准入 财政有补贴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提速!”从四川起步的电动车充电企业“电桩公司”创始人先越看来,《意见》从国家层面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细化要求,还是第一次。
目前四川有超过1000个充电桩,其中约9成在成都,每天约有800辆电动公交车和近3000辆小型电动汽车在使用。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意见》出台,这一数量有望明显增加。
据先越介绍,“电桩公司”刚刚和资阳谈妥布点事宜,公司今年在川充电桩将超过100个,目前已在全国25个城市布下600余个充电网点。
在成都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经理李锦帆看来,《意见》放宽了民间资本建充电站的限制,有望引入更多资金进入;更重要的是,首次提出国家层面将对建充电设施进行财政补贴,有助于推动四川电动车充电网络逐步完善。“川内电动汽车普及慢,充电是一个瓶颈。充电问题解决了,电动车销售会提升,又会对充电设施建设形成支撑。”知豆电动车成都总代理贺光吉说。
行业投入期漫长 要有耐心和资金
四川大学新能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光远表示,政策支持或推动新一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热潮,但要成为最后的赢家,川企要有战略眼光,还要有耐心和资金实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行业仍处于投入期,盈利遥遥无期。”一业内人士介绍。以国家电网为例,截至2013年年底,国家电网建成400座充换电站、1.9万个充电桩。已建成的400余座充电站几乎没有盈利,处于全线亏损状态,四川已有电动汽车充电企业情况与此类似。
李锦帆很同意马光远的看法,成都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目前建成14个大型充电站,900多个充电桩。累计投入超过4亿元,但目前依然处于投入期。“想趁市场火热进来快速捞金基本不可能。”
据先越介绍,目前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大概分三类。一是国家电网;二是部分上市民营企业如富临运业、特锐德等;三是如“电桩”这类“互联网+”企业。“各类企业都有自己的打法,如何形成自己的盈利模式很关键,不是烧钱就可以。”
根据《意见》,各地方政府将于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落实,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大看点
看点1
建设规模适度超前
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
下一步,国家电网将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及重点城市充电网络建设,加快“四纵四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及京津冀鲁、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间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建设。同时,加快重点城市公共快充网络建设和完善,并为电动公交、环卫、公务等电动汽车配套建设专用充电设施。
看点2
充电标准全国统一
明确“统一标准、通用开放”的原则,提出要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并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一是尽快完成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等关键国家标准的修订稿发布;二是新版国标发布以后,要对存量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尽快实现充电标准全国统一;三是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四是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识体系。
看点3
开展停车位改造
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在增量方面,意见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0.10.2015 10:5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