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加快房产税立法 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2013 08:43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19日发行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当前要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
现阶段,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坚持税费联动,有增有减,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三是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四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与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五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进依法纳税。
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应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今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纳入改革范围,实现“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同时,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适用零税率。
在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方面,他表示,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应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应适度加强中央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0.11.2013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