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18.02.2014  17:25

 

      今年2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投融资、土地、税费、补贴、人才等6个方面的优惠措施。具体包括:对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原则上按每张1万元给予建设性补助,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养老服务专业的学生免收学费等政策。《意见》着重提出加强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视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等6项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