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创新教育
17.03.2015 14:57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完善创新教育制度。加强创新教育,既要做好学生创新教育工作,也不能忽视教师队伍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制度设计。这就要求把创新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实施,建立健全实施创新教育的制度保障。一是设置有利于创新教育发展的组织制度。当前,高校中存在行政权力与学术发展“错位”现象,成为创新教育发展的一大障碍。应以大学功能充分发挥为目标,纠正行政越位问题,明确大学内部治理权力分配,进而形成有利于创新教育发展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从组织制度设置上为创新教育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尊重学术研究规律的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大学创新教育制度,必须树立正确导向。如果职称评审的导向不是鼓励教师创新,大学创新教育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总的目标是实现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可以建立高校职称评审内部救济机制,如校内复审机制、教师申诉制度。通过科学的职称评审,不断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激发其学术创新和教学创新的热情。
加大创新在人才培养中的权重。创新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仍存在“空对空”问题,教学内容以理论为主、脱离实际,方式方法缺乏自主性、探究性,培养出的人才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不足。加强创新教育,在人才培养上要加大创新权重。首先,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定位。从现在以至未来社会实际需要出发确定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确立人才质量标准,以国家创新体系为指导、以综合院校多学科资源为依托来构建程序性课程与策略性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由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具有变化性和不确定性,高校应在形成相对固定的课程序列基础上增强课程序列的灵活性。其次,倡导研究性教学。努力使教学与研究相统一,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建立知识体系的整体框架,理解知识中蕴含的思维形式和方法。再次,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结合学生的专业学科特点,积极为学生搭建实践创新平台,组建科技创新团队,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创新活动,真正使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形成、在实践中提升。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17.03.2015 14:57
甘孜县师生代表莅临我校参观交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成都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