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03.12.2015  18:30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实际实施分类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小作坊主体调查,细化调查项目内容,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适时更新数据,摸清基本情况,推动科学监管。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小作坊禁止生产产品的负面清单。同时划分监管类别,按A、B、C三级实施分类治理。 A类为提升类,B类为规范类,C类为取缔类。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用好用活现有法律政策。将小作坊抽检纳入辖区监督抽检计划,建立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验检测指标重点监控目录,有的放矢的实施监督抽检和巡查。采取风险监测的形式,评估小作坊食品的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抽检,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构。

三是注重帮扶提高,提升小作坊管理水平。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有效方式,积极帮助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小作坊联营,借鉴济南等地设置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成功经验,鼓励区域内集中加工的小作坊进园区,集中生产,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