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油气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6.03.2014 13:3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今年以来,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化工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3月1日,位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的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2号冶炼炉高温炉料泄漏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日,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境内的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发生两辆甲醇车追尾相撞事故,导致前车甲醇泄漏,在司机处置过程中起火燃烧,隧道内42台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为深刻吸取教训,预防油气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事故,切实做好油气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结合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根据本地实际,督促指导油气化工生产企业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油气化工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15种危险工艺以及使用各种油气输送管道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企业要对关键环节、关键设备、关键装置(如工业炉窑)等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积极实施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企业要加强对新建化工装置的试生产、停产后重新开车的化工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规定。
二、加大安全生产的检查惩处力度。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监管执行法部门,加强对油气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开展隐患自查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实行通报制度,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技术帮助指导。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油气化工生产企业,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向安监等部门提出责令其停产停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意见。
三、稳步推进油气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工作。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原则,将油气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纳入城乡规划,依法统筹安排适当区域作为油气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专门用于油气化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要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的油气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向及时当地政府提出油气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工作计划方案,指导企业加快搬迁进程,提高区域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运管理工作。油气化工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运。
五、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油气化工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演练。特别是在隐患整治及事故抢险过程中,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涉及疏散周边人员的,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搞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全员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识危避险能力。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6.03.2014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