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切实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10.12.2015  16:51

   (一)大力发展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 充分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引导发展专业种养大户。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支持有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工作,建立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

   (二)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农民以资金、土地、技术、房屋、劳动力入股发展土地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在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二、三产业环节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选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示范合作社联合评定机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分级建立示范合作社名录,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三)做优做强农业企业。 加快龙头企业上档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参与利州优势农产品深度开发,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开展四川省名牌、广元市知名品牌的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支持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大力培育产业发展领军人。 积极培育领军企业家、产业科技领军人、市场营销领军人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支持各类产业发展领军人在其专业领域中发挥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