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兽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1.01.2016 10:58
本文来源: 药监所
川农业函[2016]3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为切实加强我省兽药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兽药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感。兽药生产企业厂房面积大,结构复杂,房间密闭性好,通风通气有特殊要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较多,具有较大的安全生产隐患。各级兽药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兽药生产企业的特殊性,要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理念贯彻到监管工作的全过程。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要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感,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督促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级兽药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和生产车间尤其是使用易燃化学试剂车间和粉碎车间、仓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特殊药品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消防与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有毒有害、防尘防爆等防护和安全设施,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动物实验室的菌(毒)种的生物安全等是否落实和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上述场所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章使用、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日常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制定周密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的生产安全。
四、制定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求,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置。
四川省农业厅
2016年1月20日
本文来源: 药监所
21.01.2016 10:58
2019年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药监所
2018年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药监所
2018年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