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
01.06.2016 10:35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城市工作的重心已经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进入新时期,要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就要求我们直面问题、敢于攻坚,在构建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寻求突破,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从而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行、市民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
一、全面深化改革,着重机制构建
城市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的末端,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会反映在管理阶段。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不能仅仅着眼于管理过程,要着眼源头、提前介入,从规划、建设等前期阶段就及时入手,为管理工作奠定基础。要明确职责范围,强化主体责任,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着重完善“建设—运营—养护”管理衔接体制,加强市政设施建设运行相关单位之间相互衔接。强化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参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反馈机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管理为源头治理。设施运行单位提前介入建设项目,从设计方案论证入手,全程跟踪项目的建设和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防止出现“规划漏项、建设甩项”问题。及时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建立切实可行的档案移交办法和利用机制,探索将城建档案移交工作纳入工程验收备案环节,健全城建档案科学动态管理体系,避免出现“无档可查”、“有档难查”、“有档不查”的恶性循环。
二、强化开挖管理,着重统筹协调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骨架,决定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轮廓,所以在规划时就应十分慎重,路修到哪里,路灯就亮到哪里,绿化就种到哪里,地下管线就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者要改变“重地上、轻地下”传统观念,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实施原则,确保市政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建设与同步改造。在编制规划时就要注重规划系统性、前瞻性和设计合理性,统筹各专业管线规划编制,把握城市发展趋势,预判新增需求,统筹考虑近期重大项目安排、道路工程实施时序差异。在规划方案阶段充分考虑各种管线建设改造需要,避免完工后的二次开挖。针对地下管线维护需开挖道路的情况,要强化城市道路开挖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市政设施管理机制。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应做好各权属单位统筹协调工作,统筹各类管线年度改造计划,加大与道路交通部门协调力度,探索建立“管路互随”工作机制,促进城市道路大修工程计划与地下管线消隐工程计划匹配实施,充分利用道路大修统一落实各类地下管线消隐工程。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章开挖的打击、处罚力度,加强对道路开挖方案的审查,优化开挖方案,积极鼓励非开挖管道修复、非开挖施工等新工艺推广使用。主管部门要严格道路开挖管理,建立道路开挖申请公示制度,倾听群众意见,争取理解、接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确保管线与道路同步实施,克服“挖了平、平了挖”的“马路拉锁”现象。
三、坚持科技引领,着重协同创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互联网精神、智慧城市模式正在改变我们既有的思维方式和组织结构,城市将成为信息社会中重新组织经济的最主要的活动空间。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就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强化大数据管理,推进设施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等智慧城市技术作用,整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处理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各类监控资源,梳理明确“城市运行体征指标”,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构建实时在线监测体系,实现对市政设施运行的在线监控和指挥调度,提高整体运营效率,使整个城市运行处于可控状态。注重发挥信息平台作用,针对道路开挖工程管理建立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服务平台,在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和挖掘施工单位间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从源头避免道路开挖对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影响。
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入廊单位生产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能够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发展,对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我国特别适合。考虑我国城镇化实际,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要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入廊要求、坚持有偿使用,做到管廊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可持续。
市政服务(给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具有一定商品属性,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就要按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要求,创新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调动社会参与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的积极性,解决当前面临的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力量不足、手段单一、管理粗放、效率不高等问题。城市给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血脉”,提供资源、消纳废物,维持城市“机体”的新陈代谢,与市民日常生活密不可分。针对给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可以采取委托运营、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推向市场,鼓励组建集团化、专业化运营服务企业进行跨区域、连锁式设施运营,提高运行效率,真正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同时,分开并不意味着政府不管,给水排水、垃圾处理等是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是监督这些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责任主体。要加强业务培训、环境监测和资金保障,建立设施运营效能考核机制,将设施的稳定、规范运营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还要重视应急工作,制定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面社会动员,着重共同参与
管理一流城市,仅仅有经济、技术和资金支持是不够的,一座城市的长久健康还需要良好的精神支撑。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特征,市政设施位于市民身边,服务于市民生活,与市民紧密相关,要管好用好,离不开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所以,要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就要调动市民积极性,强化公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市政设施管理相关法规和技术知识,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中,自觉维护市政设施,形成“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舆论氛围。针对垃圾处理设施、公厕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邻避效应”问题进行专题宣传,加强可持续发展思想教育,将相关科学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从小培养孩子对垃圾处理设施、公厕等市政设施的正确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协调协同,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建立和发展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志愿者队伍,推广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服务监督岗,探索建立市民代表驻厂(设施)监督制度,提升市政设施运行透明度,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现代文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市民支持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1.06.20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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