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作出部署切实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和管理

18.09.2014  10: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全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加强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产权单位积极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巡查发现的地下管线及配套设施安全隐患,应告知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地下管线的日常巡护,及时处理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管线产权单位要编制完善地下管线安全应急抢修和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管线管护人员专业素质,配套完善安全检测及应急装备,并定期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制定年度计划,重点清理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和“无主”地下管线,并限期整改或消除。严格划定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规范保护区建设行为,杜绝新建(构)筑物压占城市地下管线。加强城市窨井盖等配套设施管理,及时补充修复盗失和损坏的设施,并严肃查处恶意侵害、盗取地下管线及配套设施的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对意外事故的风险辨识和评估能力,杜绝盲目施救,防止次生事故与衍生灾害的形成;在事故现场要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周边人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与技术专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解决方案,提高安全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