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在厅机关制度建设暨巩固整改措施工作会上强调 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制度执行 以制度促规范 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

11.02.2014  17:45
                 

      2月7日上午,厅机关召开制度建设暨巩固整改措施工作会。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制度建设力度,强化制度执行,以制度促规范,切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侍俊厅长指出,新年上班第一天,厅党委把大家组织起来学制度、抓规范,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巩固制度建设的成果,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提升厅机关的工作效率。去年以来,厅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加强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推出一系列内铲积弊、外赢民意的重大举措,严明了警纪、整肃了警风。尤其是围绕聚焦“四风”,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细化落实了7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强力抓好整改,产生了实际效果。侍俊厅长强调,无论是站在党的事业和公安工作大局的高度,还是站在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的角度,加强厅机关制度建设都任重道远、一刻也不能松懈。全厅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进一步加大厅机关制度建设和学习贯彻力度,切实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

侍俊厅长在讲话中从“四个方面”强调了抓制度建设及巩固整改措施工作的目的、意义,对加强制度建设和遵守制度提出了要求。一是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代社会更是如此,制度是实现法治的基本前提,制度建设的成效体现管理能力和水平,没有制度约束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科学有效的制度是构建现代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强化制度建设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反“四风”斗争的根本保证,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建设“法治公安”的基本前提,是提升各级干部领导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和人际环境的现实需要。三是各级干部要成为带头遵守制度的表率。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内心敬畏制度,要把对制度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既要严格约束下属执行制度,又要主动创新和完善制度,要保证制度的最佳实效性、最佳约束力和制度体系的完整性、激励性。四是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厅机关全体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厅“六项规定”等制度规范,做到勤政廉政,喊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勇于负责,大胆管理,狠抓已出台制度的落实,对违反制度的现象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李邵林书记代表厅党委就学习贯彻侍俊厅长讲话精神提出要求: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侍俊厅长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组织认真学习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八项制度”。三是强化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为检验对制度的学习领会和掌握情况,按照厅党委要求,7日下午,厅纪委组织厅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对《公安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厅机关大额经费支出审核办法》、《厅机关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厅机关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试行)、《厅机关违反财经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进行了考试测评。

在家厅党委成员及厅机关520余名科长以上干部分别在主会场和同步视频的三个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邵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