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属主要新闻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切实保证《意见》精神在我省落地见效,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安全发展观念更深入人心,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丰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一)牢牢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1. 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 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凝聚共识,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
2. 做好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 深入研究和宣传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阐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 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国家及我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重要举措;大力宣传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 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的宣传教育。 以我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为重点,大力宣传阐释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任务、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强决心和明显成效;大力宣传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建设、科技兴安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纳入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系列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并做好表彰及宣传工作。
5. 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城市地铁公交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通过开展赠送安全书籍和用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6.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 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事件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要突出应急响应、事故原因分析、问题整改,及时准确公开重特大典型事故的信息,稳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道;要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着力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 加强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主导作用,各地要在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栏目或专题,增加版面、时段和频次;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采访活动,形成规模效应;要认真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舆情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2. 加强行业媒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媒体作用,及时有效传播安全生产动态,发布政策信息,通报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所办媒体创新发展,支持行业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3. 加强新媒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和功能,坚持宣教内容的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网络宣传矩阵和集群化宣传效应。要强化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工作,正确引领网上舆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 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 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网络互动、知识竞赛、趣味竞技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免费刊登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种资源的能动性,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落实安全宣传经费、人员;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进学校,要在学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运用校园广播、阅报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刊播安全知识,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丰富适宜不同年龄阶段的安全科普教育资源,各类院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一次安全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机关,要把安全生产宣传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要定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读本,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进社区,要结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知识视频或公益广告。进农村,利用农村集市、人员密集场所、乡村广播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进家庭,要定期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努力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创建内容。进公共场所,要在商场、影院、地铁、车站、广场、出租车、公园等重要场所和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播放安全知识常识;要积极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开发安全体验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3. 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大指标考核权重。建立完善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群众性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三、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学习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安全监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效果评估,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策划重点宣传议题,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闻发布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完善重特大事故、敏感事件、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及舆情应对机制,尤其要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安全生产舆情的常态化监控,建立起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强化队伍建设。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构,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党委宣传部门指导下,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监督员五支队伍建设;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能力。
(四)强化经费投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建立从安全责任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政策机制;要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助,拓宽市场化的筹资渠道。
省安全监管局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教育厅 文化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联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