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加强全市城市客运安全防范工作

15.05.2014  18:23
     

  一是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督促公交、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以乘客进站、上车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的检查和防范工作,严防针对公交、出租车的各类蓄意破坏活动,确保城市客运安全;要督促公交企业切实加强综合站、首末站等场站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检查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派人值守,关注客流动态,防止不法分子破坏;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现有监控设施作用,加强对车辆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二是加强城市客运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城市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恐怖活动和公共卫生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应急演练;针对高温汛期天气特点,开展全市城市客运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种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及时整改;完善灭火器、安全锤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破拆装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车门应急开关完好有效、不得上锁,并配以显著标识,对空调系统和油(气)电线路等车辆设施加强检修检测;加强宣传教育,利用车载视频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乘车安全、消防和应急等方面的内容;督促城市公交、出租车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行驶途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局势,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安全防范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在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反映迅速、措施有力、处置得当。(巴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