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大对省内电解铝企业能耗监察
30.06.2014 12:2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据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及以上用能企业是日常监察对象,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合理使用能源及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都属于监察内容。
记者了解到,全省电解铝生产企业、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涉及国家68项重点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的行业企业、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企业、电机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纳入能效标识制度的企业则属于专项监察对象。
省经信委表示,本次监督检查将更有效地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30.06.201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