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加大反欺诈力度杜绝冒领养老金行为

04.12.2015  18:29

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冒领养老金行为以异地重复领取退休待遇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延迟报死亡时间居多。市社保局对造成重复领取待遇的主要原因进行立案分析梳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不同地区参保缴费而在退休时未选择待遇领取地,未做账户归集;二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因土地征用补偿、民办代课老师、天保工程等政策性购买社会保险等,造成的多账户情况;三是缺乏法律意识,多地购买。死亡冒领的情况主要是因离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后到异地或条件艰苦的乡村居住,居住分散,路途遥远,职工死亡后,家属不能及时申报。

针对这些现象,市社保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反欺诈力度,一是向企业和参保对象进行政策宣讲,让他们懂得社会保险的唯一性,知道冒领养老金不仅违背诚实信用等道德准则,而且是违法行为。二是拓宽信息渠道,宣传举报欺诈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制度。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规范性和共享性,信息部门对全国范围内的参保、享待数据进行定期比对,将存在嫌疑的信息发送相关市县清查,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多账户参保、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情况存在。三是加大了对《社会保险法》和《攀枝花市举报欺诈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群众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依靠群众举报等社会力量查处冒领行为得以加强。四是加大监察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对查实清楚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立即暂停待遇支付,并发函至涉及的另一方社保机构,通知参保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保单位退个人”的进行清退,保留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死亡冒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多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对恶意骗取养老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攀枝花市防冒领养老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截至11月底,市本级共清理了重复冒领养老金22人,其中21人在重复领取待遇的对方社保机构清退了多领的养老金,1人清退了在我市多领取的养老金89049.18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