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事宜的提示

25.10.2013  17:04

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事宜的提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局于今年7月在本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13〕68号),决定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BIMS)的涉税信息及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清理。尚未办理的纳税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有异议的,请在通知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办理。

  感谢大家对地税机关依法进行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