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办案过程中领导“打招呼” 法院须记录下来

11.04.2015  13:16



  3月30日,成都温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毒案,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接受询问。(资料图)

    四川省法院加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84项改革中,有18项改革举措是在抓队伍建设,而多达48项改革举措则是旨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其中,方案中更是将“防止领导干预司法”及“错案追责制度”列为了重点内容。

    4月10日,记者通过四川省高院了解到,无论是方案中提到的网上预约立案方面,还是错案追责制度,四川省都已展开积极探索,特别是防止行政干预司法方面,四川省高院甚至正在加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过程中,遇到领导打招呼、递纸条、打电话,都将被记录下来。

    亮点1

    领导干预司法及错案追责制度

    方案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川做法

    办错案终身追责领导干预办案将被记录

    今年3月2日,四川省高院在公布的《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首次明确案件质量责任终身责任制。自此,法官若乱判、错判、违法办案,即便是已经退休,也将被追责。

    《追究办法》规定,因案件质量问题且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责任人调离的,由案件质量责任认定法院将其相关案件情况向该工作人员现所在单位通报,建议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人已退休的,亦应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因案件质量问题且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调离、辞职、退休的,由案件质量责任认定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四川省法院正在加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过程中,遇到领导打招呼、递纸条、打电话,都将被记录下来。”四川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亮点2

    立案登记制度及网上立案

    方案内容: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因地制宜推行网上立案及其他远程立案方式。

    四川做法

    成都两家法院可以微信预约立案

    今年3月5日,成都市青白江法院受理了全省首例微信预约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一次性完成,现场只花了10分钟左右。3月3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微信公众账号,诉讼当事人或律师通过微信,就可以预约立案及了解案件进展。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打官司,通过登录法院微信平台,动动手指,就能直接完成预约立案、查询案件进展以及了解执行情况等。

    成都市青白江法院副院长张燕表示,尽管一个月来通过微信预约立案的人数并不多,但是预约立案成功的当事人都认为,此举极大地方便了他们,节约了诉讼成本,少跑了不少“冤枉路”。下一步,青白江法院还将探索微信送达司法文书。

    此外,在立案登记制方面,成都部分法院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已在着手准备实行立案登记试点工作,努力做到立案登记流程每个环节可查询,全程透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