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签名被代签 法院判决撤销警方治安处罚决定

19.12.2014  11:12

原标题: 办案民警签名被代签 法院撤销公安处罚决定

因西充警方有10份笔录出现办案民警签名被代签,12月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西充警方办案程序不当,撤销警方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10份笔录是不是伪造,为什么不是办案人员本人所签?本报记者赶赴西充,了解“问题笔录”的台前幕后。

纠纷由来

建厂合作起纷争

2009年9月,西充人李永奎回到家乡,作为招商引资企业,在西充县橡胶坝工业园区征地15亩,创办“品正服饰有限公司”。

据西充县公安局介绍,2010年4月1日,李永奎与实验驾校负责人王锡连就品正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等相关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王锡连先行垫资修建公司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好后再结算相关费用,王锡连拥有品正服饰有限公司土地一半的股权。2011年8月,厂房和办公楼全部竣工,厂房移交李永奎使用,因李永奎未支付工程款,王锡连拒绝交付办公楼并作将其为驾校功能用房自行使用。

后因工程价款结算、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场地使用范围划分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诉诸法院。2011年12月26日,西充县人民法院对王锡连申请财产保全作出民事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李永奎所有的品正服饰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在该土地上修建的厂房和办公楼,查封期间,原、被告均保持所查封财产目前的现状,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3年8月14日、8月30日、9月10日,李永奎与王锡连因场地使用范围发生纠纷,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并会同县政法委、县法院、县国土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局等部门召集双方多次协调,一致要求当事双方尊重西充县人民法院的裁定,维持现状,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矛盾升级

公安机关及时处置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9月28日上午10时和中午1时许,李永奎雇请来自南充顺庆、嘉陵等地的20余名社会人员,欲强行砌墙封堵通道,西充县公安局及时出警制止,并告诫双方保持原状,不能有过激行为。下午3时许,李永奎再次带领雇请来的人员,强行砌墙封堵由办公大楼通往实验驾校通道,拉闸断电,驱赶办公楼的驾校学员,关闭办公楼学员通道,与实验驾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西充警方迅速出警处置,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现场带离了11人回晋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共形成各类证据材料33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充县公安局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李永奎等8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对其中还有吸毒违法行为的5人一并实施处罚。

问题笔录

法院认定警方取证失当

李永奎对西充警方的处罚不服,2013年11月1日将西充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在一审庭审中,李永奎提出西充县公安局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交的部分证据有问题,要求对部分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上的民警签名做笔迹鉴定。

2014年1月26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西充县人民法院委托的12份证据进行鉴定后,认定其中10份证据办案民警签名不能认定是其本人所签。对鉴定结果,西充县公安局没有提出异议。

2014年7月17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10份问题证据取证程序不合法,不予确认;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其它证据进行确认,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李永奎不服一审判决,2014年8月1日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2月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公安机关办案材料中有10份笔录不能证明是署名的办案民警本人所签,其行政程序缺乏正当性,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撤销西充公安局对李永奎的行政处罚决定。

代签来源

派出所副所长所为

在法院委托签定的12份笔录中,为什么有10份都有问题呢?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充县公安局晋新派出所。

所长崔文龙介绍,值班副所长当天组织了13名民警参与办案。从下午3时左右开始,民警两人一组,分别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整个工作持续到晚上11点才完成,共形成各类证据材料33份。

在材料汇总审核时,值班副所长发现有7份辨认笔录和3份询问笔录办案民警的签字不全,便擅自代其他参与办案民警进行了签名。

所长崔文龙说:“网传12份证据10份造假,给人感觉是我们公安机关在伪造材料,其实这10份问题笔录内容真实,每份笔录也是由两名民警实际参与,由于办案民警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造成部分证据取证程序不合法被法院排除,以致于案件被撤销。教训深刻,我们将认真总结,引以为戒。

严肃处理

副所长已被免职

事情发生后,西充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代签人晋新所值班副所长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取消其本人及所在派出所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西充县公安局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民警执法能力培训和执法理念教育,坚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