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新报送四川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的通知

08.09.2015  19:2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评审认证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切实保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质量,我局决定对全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库进行清理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人员范围

各市(州)局、药检所从事药品注册、生产监管、药品检验的工作人员。省内科研院所、高校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本次不做清理调整,仅进行增补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勤政、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医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药品注册、认证检查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监管工作的人员除外);

(四)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健康状况良好,未患有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参加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有关工作;

(六)能按要求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市(州)局、有关单位根据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情况合理确定报送人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附件1中分配人数。报送人员如实填写《四川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于9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附件1和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二)省局药化注册处对报送人员遴选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期进行培训,培训合格者确定为四川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

(三)各市(州)报送的核查员,应包含局机关和药检所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欣、任婷、赵卫权

联系电话:028-86531957,86786029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处

附件:

1.各市州、省局直属单位核查员名额分配计划表2.报送核查员名单表3.四川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推荐表.docx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