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食品药品应急队伍队员的通知

11.08.2014  21:03

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4〕2号)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等要求,省局拟组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现将组建应急队伍、推荐应急队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从事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稽查、检验、监测领域的现职工作人员。

二、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

应急队伍主要承担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具体包括核实确认、现场调查、现场监测与样品采集、检验检测、控制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执法等工作。

三、应急队员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二)5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人员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监管岗位具有监督执法证件,具有食品、药学、医学、检验等专业基础知识和应急处置经验。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快速出动,按期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队伍组成

拟组建食品安全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队伍各1支,每队15人左右,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一)食品安全应急队

由应急管理处牵头,主要完成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食品追溯及控制、基层指导等工作。由应急管理处肖永琦处长为队长,稽查总队推荐1名副总队长为该队副队长,食品稽查执法人员2名;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推荐从事微生物、化学检验的人员各1名;省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科技与宣传处各推荐1名。

(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队

由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牵头(暂定),主要完成重(特)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药品追溯及控制、基层指导等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推荐队长1名(暂定),中西药检验人员、生物制品检验人员、化妆品检验人员、医疗器械检验人员各1名;稽查总队推荐副队长1名,药品稽查执法人员2名;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荐2名;省局办公室、药化注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药化生产监管处、药化流通监管处、应急管理处、科技与宣传处各推荐1名。

五、应急队伍组建和人员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省局下达的组建任务,在本单位内组织推荐应急队员,由省局统一审核确认。

(二)各单位推荐应急队队长、副队长由省局审核确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照组建任务和推荐条件,认真做好应急队员的推荐工作。请各单位将推荐的应急队员名单(含电子版)于2014年8月15日16:00前报应急管理处。

联 系 人:石胜光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8-86633620(带传真)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队员推荐名单及相关

信息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队员推荐名单及相关信息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信息

职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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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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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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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副队长





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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