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2.12.2017  13:16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站上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778/218060.html)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单位。

二、各有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可直接向国家总局反馈,也可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后向国家总局反馈。

三、修改意见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处,邮编:610017,信封上注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制剂跨省调剂审批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赵卫权028-86786029、钟恋028-86783711。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