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月份晒市民办事证明清单 清单之外无需证明 

14.07.2015  10:0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文藻) 今年5月6日、12日,在国务院有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两次举出“证明你妈是你妈”、“让一岁小孩开不犯罪证明” 等奇葩证明,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不愿承担责任、故意给老百姓办事设置障碍。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例,立即引起了人们的共鸣。如何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也迅速成为了各地政府在改进政务服务、提升为民办事环境的突破口。

就在5月12日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成都市随即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打造权责法定、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和成都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成都市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成都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民生领域证明材料集中清理工作,依法规范群众办事要素材料,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努力将成都打造成群众办事最便捷的城市。

让群众吐槽 让部门“跑腿

900余条办证难点 直指户籍计生社保教育四大领域

据了解,为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破解“证明难”和“办事难”,早在今年5月,成都就展开了“破解证明之难”的活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成都服务”,通过专栏、热线电话、微博、微信、QQ群、网络论坛等方式,让群众吐槽、让部门“跑腿”,并邀请市民对各级政务大厅审批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活动期间,“@成都服务”开辟了9个微信群、1个QQ群和1个论坛版块,共收到网友吐槽3024条。

经过梳理, 网友反映的901条“办证难”诉求,主要涵盖户籍、计划生育、社保、教育四大领域。其中,户籍类515条,占比57.2% ;计划生育类214条,占比23.8%;社保类91条,占比10%;教育类81条,占比9%。从“办证难”问题原因看,除部分系市民自身因素导致外,更多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管理方式落后以及部门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较差等造成。

据介绍,造成“证明难”主要因为四种因素。其一,是管理思维。以网民反映的户籍类问题为例,公民出生前、入学前、求学、就业、退养和去世6个阶段要办理的证件、证明达100余个,前后需要18个部门盖上百个章,其中办证最多的是公安部门。其二,是存在行政壁垒,信息孤岛。群众办事过程中,本该由政府部门通过系统联网查询证照信息并作为办件依据,转而要求群众提供原始证照加以证明。其三,则是部门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如某网友为小孩办理小学入学时,被街道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拒绝,称其户口簿信息不能证明小孩是其亲生,要求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而此前市教育局已答复称其户口中成员关系明确,不需其他证明。四则是某些政策制定不合理,条件要求过于苛刻。个别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时,没有站在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临时增加前置条件,给群众办事造成较大不便。

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10月晒出证明清单 清单之外无证明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为民办事环境。日前,成都出台了《成都市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着力破解“证明难”、“办事难”。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成都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民生领域证明材料集中清理工作,依法规范群众办事要素材料,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努力将成都打造成群众办事最便捷的城市。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清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办事过程中确需公民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是公安、民政、房管、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确需核实相关信息的,由办事机构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自行查证或查询。

“清理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自行清理、然后进入清理审核、最后进行组织实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9月30日清理工作结束后,成都将形成一张证明材料清单,并面向办事群众公示。 市政府政务中心将全市保留的证明材料纳入清单管理、动态调整。 未纳入清单范围的,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再提供。 被保留的证明材料作为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政务大厅办理。“可以这样说,清单之外将再无证明,而清单本身也是以只减不增为原则。”相关负责人表示,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工作对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也将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清理规范工作不力,不能按时限要求和任务范围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对隐瞒不报,事后又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各级监察部门要强化问责、切实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