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没有罚款权保安劝离被打 狗主人:能否建遛狗公园

19.04.2016  09:49

4月17日,成都新华公园,一市民在照顾着小狗。

“成都公园禁狗”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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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不准遛狗,现在成都公园内也不准遛了,我们到哪里去遛狗呢?

4月18日,华西都市报的报道《成都公园内不准遛狗了》,引起不少读者共鸣。在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的在线调查中,21%的市民明确表示赞成新规。22%的市民表示,城市那么大,没地方遛狗了。超过70%的网友则认为,公园禁狗的原因在于养狗人没有做到文明遛狗。

公园里真的能彻底禁住狗么?公园禁狗有啥尴尬?狗主人又有什么反应?4月18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进行了调查。

公园尴尬/ 保安劝离 肋骨被打断

“浣花溪公园从2003年开园,就禁止宠物入园。13年过去了,每天仍然有5起以上违规带狗入园的事件发生。”浣花溪公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马春黎介绍,游客无视公园规定,带狗入园的行为,成为管理方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4月18日,华西都市报在浣花溪公园的5个入口发现,每一个入口处都立上了醒目的告示牌,提醒市民“宠物不得入内。”然而这样的告示牌,收效甚微。

狗随处大小便,给公园环境造成了影响。园林工人每天会耗费大量精力清扫粪便。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成都市已经出台了《成都市公园条例》,明文规定不能携带狗、猫、蛇、猴子等动物入园,违者将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但从公园里游客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马春黎介绍了几年前发生的一起极端案例。当时一男子将狗带在汽车上,直接通过地下车库进入了公园。保安发现后,进行劝离。该男子把保安打得肋骨骨折。最后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公园其实挺尴尬,因为没有执法权。”马春黎说,公园只能对带狗游客进行劝离。条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具体执法的监管环节上存在真空,期待综合执法部门,维护公园的秩序。

律师支招/ 执法部门可委托公园进行行政处罚

省政协委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认为,公园的尴尬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律的进步。现在是法治社会,行政处罚必须要由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来进行,公园确实没有处罚权。

但是,根据《成都市公园条例》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园事务的事业性管理机构实施。也就是说,公园管理方可以被执法部门委托,实施条例中的行政处罚。

狗主人委屈/ 能否建个“遛狗公园”?

狗主人李先生坦言,新规的出发点,肯定有道理,但除了禁止以外,城市也可以给养狗人士一些合理的空间。

李先生此前在美国读书,还打工做过“狗保姆”,也就是帮人遛狗。他印象最深的是,美国纽约市区有超过20座专门的狗公园,免费向带狗的游客开放,其他公园则多数不准宠物入内。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许多公园也允许宠物入内,但是有些公园也收取10澳元左右的犬门票。不过,一旦宠物随地大小便或进入限制区域,都会面临高额罚款。

记者了解到,上海佘山的雕塑公园可以带狗进入。市民门票是120元一张,狗的门票50元一张。

李先生建议,成都市是否也能建设“遛狗公园”,给狗和狗主人一个活动的空间。 华西都市报记者赖芳杰摄影雷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