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配偶或子女移民都算裸官

10.10.2014  11:43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长华做客“廉洁成都” 详解“裸官”定义

    何谓裸官

    主要是指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官员。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算“裸官”;配偶移居,子女没有移居,也算“裸官”。

    截至目前,成都“裸官”基本上按要求都调整完毕。

    昨(9)日上午,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长华做客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成都”在线访谈,就“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和“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访谈中,他详细解读了“裸官”的定义。

    吕长华表示,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算“裸官”,“你配偶出去了,移居了,子女没有移居,也算‘裸官’。如果你没有配偶,你子女出去了,也算‘裸官’”。

    成都已完成“裸官”清理

    吕长华说,解决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成都在解决违规选用干部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方面主要措施有:加强对相关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纪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对“裸官”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在谈到“裸官”时,他表示,中组部专门对“裸官”有一个定义,主要是指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官员。近年来,中央出台很多关于“裸官”管理的文件和规定,对什么是“裸官”,对“裸官”的岗位管理也进行了规定。

    他介绍,在对“裸官”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方面,成都主要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摸清全市“裸官”情况,并在上半年已完成清理;二是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三是进行谈话和岗位调整。

    “以前,对于‘裸官’没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哪个岗位‘裸官’不能当,现在有了规定。清理以后,就要对相应领导岗位上的‘裸官’进行调整,就要问他,给他谈话。一个是说政策,中央关于‘裸官’的政策是怎么样的,第二个要听他本人的意见,你是愿意采取哪条政策,比如说你爱人回来了,你就不是‘裸官’了,再一个,你爱人不愿意回来,组织上可以给你调整另外的职务。截至目前,根据谈话的情况,成都市的‘裸官’基本上按要求都调整完毕了”。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今年以来,成都采取措施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吕长华介绍,措施主要有:一是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办企业提供方便;二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等问题;三是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

    吕长华表示,一是按照中央规定,现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对于已经兼职的,我们给了两条出路,第一个你回来当公务员,不要在企业兼职了;第二个,你不当公务员了,把公务员身份辞掉了,你就调到企业去任职。”二是清理不仅限于兼任(担任)企业领导职务,也包括兼任(担任)顾问等名誉职务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到企业兼职的,也在清理之列。(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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