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前统战部副部长再申请减刑 之前申请被退回

26.03.2015  11:00
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范贞

  案发前为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检察员认为其在监狱报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不足以构成记功

  时隔一年三个月,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再度提出减刑申请。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3月24日上午,广东高院法官来到梅州监狱的临时法庭内,开庭审理黄少雄减刑案。

   2013年底申请减刑被退回

  当日庭上,曾经是正厅级干部的黄少雄坐在服刑人员位置上,62岁的他头发花白,除去身着一身囚服外,与街头散步的普通老人并无二致。

  据介绍,黄少雄在2001年至2009年担任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党组书记、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韶关市工商联副会长朱思宜(已判刑)等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2011年7月黄少雄被潮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8月开始在揭阳监狱服刑,2014年1月被调入梅州监狱。

  2013年12月,揭阳监狱提请对黄少雄减刑至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黄少雄系职务犯罪且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中央政法委文件精神,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三类罪犯在执行刑罚三年以上方可提请减刑。其时,罪犯黄少雄的刑期执行未满三年故决定将案件退回监狱。2015年初梅州监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监狱报发表文章不再记功

  当日庭上,审判长邓志文先是查明了黄少雄原判财产刑的履行情况,完成生产任务情况、日常消费台账情况等。然后,刑罚执行机关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并出示证据。为全面审查黄少雄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法庭还传唤他同监区的服刑犯人陈某某、黄的专管警察陈伟泉出庭作证。他们均证明,黄少雄服刑期间认真,表现良好。

  “建议减为二十年六个月的依据是什么?”“三次记功的具体依据是什么?”检察员许敬龙、黄瑜的连续发问让庭审的气氛有些紧张。梅州监狱出庭工作人员回应并一一出示黄少雄服刑期间的表现的相关记录材料。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员认为从黄少雄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看,不足以构成记功,建议将减刑改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据记者了解,根据广东省监狱局此前规定,在监狱报上发表3篇文章,即可记功一次。但在中央政法委下达了关于“减刑假释相关规定”的5号文后,广东省监狱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取消了“发表记功”这一规定,将采取其他方式鼓励服刑人员。

   数据

  广东去年审结减刑、假释案近6万件

  2014年广东法院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9537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三类”(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1570件

  ,去年有112件裁定不予减刑,29件被裁定不予假释,另有66件被退回刑罚执行机关。全省三类罪犯案件实现了裁前公示率、开庭率、裁判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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