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级公安副局长借女儿婚嫁敛财4.6万被免职

07.02.2014  12:41

  借女儿婚嫁收钱敛财

  蕲春公安局胡副局长被免职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沈度) 上月底,黄冈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说,蕲春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文雄利用其女儿出嫁之机,接受其下属94人所送礼金46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1月27日,蕲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胡文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1月22日,蕲春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文雄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敛财,被网民发帖曝光(本报也予以专门报道)。经黄冈市纪委党风室督办,蕲春县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通报说,胡文雄身为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借女儿婚嫁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九个严禁”规定,顶风违纪,性质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