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骆小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8.09.2014  13:11

    2013年7月,中共广安市纪委对邻水县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骆小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骆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违规收受现金。

    骆小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日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骆小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广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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