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7.01.2016  11:13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光志说,过去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狠抓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22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开展专题询问3次、工作评议1次,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45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0人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光志说,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