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7条特别规定冲刺冬季脱贫攻坚

14.11.2017  15:33

 

  为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验收考核过关,剑阁县出台脱贫攻坚冬季冲刺阶段7条特别规定,强势展开脱贫验收大决战。
  帮扶工作时间被严格限定。剑阁县要求结对帮扶责任人每周三分之二的时间必须到村开展工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考核验收前原则上一般不允许请假外出。
  项目进度也有明确“工期表”。剑阁县今年计划退出的50个贫困村的相关建设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12月上旬前,当年退出贫困户“五改三建”项目、当年脱贫村村组道路、入户路等必须完工。12月中旬前,易地扶贫搬迁户完成入住率要达到九成。
  此外,剑阁县明确,县级领导、驻村工作队员原则上每次到村入户走访不得少于3户,必须包括贫困户及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每次走访必须认真填写《帮扶手册》;当年退出贫困户验收不过关、退出不认可、帮扶工作不满意的话,帮扶责任人将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