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全省农村能源工作会议上,剑阁县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牌认定为“四川省沼气化县”。
近年来,剑阁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按照沼气发展数量规模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多元化、沼气利用高效化和管护服务社会化等“五化”标准,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至2015年末,全县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5.533万口,占宜建农户的82.8℅,为剑阁县建成“沼气化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