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扎实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

06.09.2015  11:40

  8月27日,剑阁县农业局成功举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暨农资条码电子销售系统使用技术培训会议,全县24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店、电子销售示范店负责人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县农业局印发了《禁限用及高毒农药名录(2015版)》、《应严格实名购买高毒农药名录(2015版)》,分管副局长李明生代表农业局与各门市部、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剑阁县农资条码电子销售系统使用管护协议书》,金雅图公司技术人员对系统操作使用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市场监管股股长李剑波就市场经济环境下农资经销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农资管理重点内容作了系统宣讲,执法大队副队长刘鲜对定点经营门店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逐一解析,副队长李壮山宣讲了《剑阁县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办法》。李明生指出,规范农业投入品销售管理,示范引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追溯体系,对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经营门店必须与本店购销业务同步使用电子销售系统,不得无故停用、弃用、断网使用,更不得损毁和挪作他用。管理部门必须宣传到位,调查到位,规范到位,整顿到位,查处到位。所有示范店必须将所经营商品全部纳入电子条码销售,确保实现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三个100%”的目标。

  自被列为全省4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之一后,剑阁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执法大队具体实施,各片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四川省农药检定所《2015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细化了实施方案,工作进度排日程,按照“自愿申报、程序公开、公正遴选、代表性强、布局合理”的原则,最终确定16家示范门店,统一制作了定点铭牌,统一制作了上墙制度,统一制作了监督公示牌,统一采购、设计了电子销售系统。此外,还将上年实施的9家电子销售示范门店一并纳入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