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一输水工程招标起争议 专家承认评标失误

13.08.2014  09:12

  评标专家被质询后承认评标失误 有关人员证实已废标

  □本报记者 徐凯

  7月上旬,江苏双腾管业有限公司的潘姓女士打进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称,广元市剑阁县龙清连通工程施工招标有问题,“作为一个2000多万元的输水工程,剑阁县龙清连通工程表面上公开投标,结果却是一个生产输水管道无质检报告的公司中标。

  事实究竟如何?记者近日赶赴剑阁县进行了调查。

  工程招标被投诉

  据了解,剑阁县龙清连通工程项目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总投资1918.33万元,将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新建龙王潭水库至清江河水库输水渠7.2公里,日输水30000立方米。

  作为一个涉及3万人左右的新县城自备水源工程,该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于2014年4月10日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施工招标的投标企业共6家,监理招标的投标企业共4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施工招标推荐出成都三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另一家公司中标候选公司,监理招标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于201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进行了公示。

  剑阁县监察局副局长蒲永章表示,在公示期间,剑阁县相关部门收到了施工投标企业之一、江苏双腾管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和信访件。该公司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三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投标文件中无DN560规格PE钢丝网骨架聚乙烯管材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监督检测报告。

  4月25日,剑阁县水务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之规定,对江苏双腾管业有限公司出具了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并告知投诉人,为确保工程质量,该项目业主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经考察后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备本次招标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对履约能力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维持原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专家质询后承认评标失误

  对于相关部门的书面回复,江苏双腾管业有限公司不服,继续投诉和递交信访件。

  2014年7月8日,剑阁县政府就相关信访件召集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参加的联席会议,最后形成一致意见:由县发改局、县水务局、项目业主集体向省发改委就该项目的招投标有关情况进行汇报和请示,并拟对评标专家进行质询。

  记者致电剑阁县发改局纪检干部刘学琼被告知,7月15日,五位评标专家已到剑阁接受了质询,结果是废标。剑阁县水务局纪检干部徐绍鲜向记者确认了废标结果:“分开质询中专家观点不一致,一部分专家承认在评标中有失误,应当作为废标处理;另一部分专家则认为,招标文件上没有硬性规定必须要什么型号的管材要求,不应废标。后来,县发改局把专家集中统一意见后,大家同意这次招标作废。

  徐绍鲜表示,废标已是事实,按照招投标法,之后将会再组织重新招标。

  截至8月12日记者发稿,蒲永章确认,相关部门仍在就此事进行调查,“县发改局还没下发正式废标文件”,而重新组织招标的日期也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