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引入股权众筹融资 为入驻中小企解决融资难
从前海入驻的金融企业看,涉外企业数量较少,仅占3.2%,绝大多数是港澳台独资企业。而融资租赁企业则是前海涉外企业占比最高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金融业作为前海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发展如何?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日前通过国内首个组织机构实时统计分析平台深圳市组织机构大数据观作出分析。
涉外金融企业占比3.2%
前海金融业态主要分为传统和新兴两大类。前者以银行、保险、证券等为代表,由于审批严格,企业数量较少;后者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支新生力量,以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代表,企业数量众多,并被称为类金融企业。
截至2015年7月底,前海注册登记的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已达21331家,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金融产业生态链。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直言,从前海入驻的金融企业看,涉外企业数量较少。
在新兴金融业态中,绝对数量最多的是股权投资企业,有7681家,注册资金4016亿元,分别占前海金融企业的36%和31.1%;相对优势最突出的是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互联网金融,分别占全市同类企业总数的91.7%、86.3%和86.2%。“即便是从全国范围看,前海的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六成;互联网金融公司一半以上为P2P网贷平台,每月以10%的速度增长,贷款规模约占全国30%,占广东省一半以上。”
融资租赁企业六成涉外
前海的政策优惠、宽松环境,“到前海去”已经成为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新风潮。目前,互联网金融上下游产业链都可以在前海找到,包括支付企业有49家,众筹类有11家,数据类有63家,征信类有6家,要素交易平台有18家。“前海管理局正努力试水‘互联网+投行’,引入了‘投行圈’股权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创新形态,为入驻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筹资难题,前海‘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形态正被激活。”
在商业保理方面,相比天津、上海等保理业开展较早的区域,前海后来者居上,短短两年时间即涌现出上千家商业保理企业,但该院坦言,公司数量与业务开展数量并不成正比,“真正运作起来的不到1/5”。“商业保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政策配套细则不明和监管相对缺失。”该院称,至今为止,该行业标准仅针对港、澳服务提供者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制定,内资企业还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也未出台任何政策进行规范和扶持,亟待出台相关政策。
此外,继天津、上海之后,前海已成国内融资租赁的“第三极”,且有276家为港澳台和外商企业,占全部融资租赁企业的60.9%,是涉外企业占比最高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我国融资租赁业现在每年以30%-40%的增幅上涨。很多国家还将工厂设备、建筑物租赁,说明前海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还大有可为。”
“改革创新失误干部应酌情减轻处理”
针对前海金融业现状,该院也给出建议。在园区建设上,该院表示,前海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还处在开发当中,周边配套设施尚不够成熟配套,除少数企业在前海自有或租借办公场地所外,其余入驻企业均采取挂靠商务秘书公司的形式入驻,其实际经营地分散在全市各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经营发展,应尽快实现“入驻前海、经营前海”。
在政策上,股权众筹、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等新兴金融业态极易涉及法律问题。“目前入驻前海的新兴金融业态企业,具体的经营范围和可经营事项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注册登记等部门应做好研判,审慎地解决政策明晰问题,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该院称,目前,国家层面已将多个金融改革项目下放到部分省市(地区)先行先试,但其中部分项目并未包含深圳,或者是深圳稍后于其他城市试点等。深圳应主动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提前破题,以此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此外,建议特别提到,前海应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氛围,对于在金融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的有关部门和干部,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酌情减轻或免于组织处理,同时明确容误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应用,以消除顾虑,调动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