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前总编辑遇袭案两被告获刑19年

21.08.2015  21:39
图片来源:香港电台

  中新社香港8月21日电 香港《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遇袭案 ,两名被告叶剑华、黄志华2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各被判入狱19年。

  去年2月26日,当时担任世华网络营运总裁的刘进图开车去吃早餐,下车后遭两名凶徒袭击。刘进图身中6刀,凶徒乘坐摩托车逃去。3月,两名港籍凶徒在广东落网,有黑社会背景。同月,凶徒由内地移交香港警方。回港后,两名凶徒在法院提堂。

  控方指,两名被告不认识刘进图,各为约10万港元报酬而犯案。为实施袭击,两被告先后偷窃车牌和摩托车用作犯案。两人还多次监视刘进图,得知其行动路线。案发前一日,两被告曾试图行凶,因刘进图没有现身而未能下手。

  今年8月13日,7人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两名被告意图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

  21日,法官判刑时表示,任何人使用武力,法律都要施以惩处,案件光天化日在街道上发生,判刑要有阻吓性。两名被告凶残地向他人施袭,都无求情因素,且无任何悔意,只为金钱利益而作出冷血行为。被告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完)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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