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怒盗前女友 男子称“拿回自己应得的”
蹊跷的盗窃案
“我们家遭贼了,你们快来看哈哦。”刘华珍在电话中焦急地说,时间是11月6日12时左右,广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指派城北派出所民警前往了解情况。“当时到了东西大街东二段的时候,一男一女就朝我们的警车喊‘这边,这边’,”值班民警张晓林说,“报案人大约48、9岁,着急得很。”
据报案人刘华珍描述,家中的金银首饰和电脑都不见了,但门窗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当时我判断要么是流窜作案的人利用技术开锁手段进行盗窃,要么就是熟人拿了他们家的钥匙进而作案。”张晓林随后与报案人一起上楼查看现场,当见到报案人家里面除了放首饰的柜子被人翻动过,其余地方均十分完好,“我基本可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因为现场的翻动十分有针对性,一定是对他们家很了解的人。”张晓林随后联系了刑警大队民警进行现场取证。
“熟人?”刘华珍脑子里面闪过一个念头,随后拨通了女儿代丽华的电话,“家里面掉东西了,你是不是把钥匙给邓林了?问哈他哦”但代丽华联系邓林后,邓林说不是他,代丽华只能从成都回到广汉协助公安机关确认失窃物品数量。
胆大的嫌疑人
代丽华家住四楼,如果要运走电脑,门卫应该见过嫌疑人。“十点过有个四十岁左右穿黑色衣服的男的坐着三轮车进来过,然后拿着蛇皮口袋上楼,”门卫大爷告诉民警,“那个人就有点像那女子(代丽华)的男朋友。”
代丽华家人的怀疑、门卫大爷的指认让邓林的嫌疑进一步增大,随后,派出所民警通过电话传唤邓林到城北派出所配合调查。“要得,我等会儿来。”邓林在电话中并没有拒绝,下午他主动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询问下表示对盗窃事件并不知晓。
“门卫都看到你了,而且各项证据也证明你的嫌疑很大,你不承认只会加重犯罪情节。”负责审问邓林的民警李维一方面用证据给他施压,一方面讲解法律常识,让他认识到违法的危害和处理办法。
面对一次次盘问,邓林最终坦白了代丽华家财物藏在他家的事实,但却声称“这些东西都是我买给她的,现在只是拿回来,这是我应得的。”
两年的感情债
原来,邓林与代丽华两年前便认识并成为了男女朋友,但10月29日代丽华突然发短信告诉邓林:“我们年龄不合适,分手吧。”由于代丽华在成都工作,邓林并没能当面问清楚缘由,只是觉得:“之前也没啥事情 ,咋个突然就‘不合适’了?”
回忆起两年里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邓林越发觉得不是滋味,“我平时在城里蹬三轮车拉人,在火车站搬货挣钱,所有积蓄都花在给她买金耳环、金项链,帮他们家买电器上面了。”邓林掐指一算,在代丽华身上估摸着花了一万块钱,“不能就这么亏了。”邓林想起自己有代丽华家的钥匙,遂于11月6日上午叫了电动三轮车从代丽华家“拿”走了首饰和电脑并藏匿于家中。
“我们确实不合适,但我没想到他竟然因为分手做出这种事情。”代丽华表示自己很不理解,同时,邓林拿走的首饰里面有一部分是母亲刘华珍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林已经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