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前先摸底:理财公司并非金融机构不具有吸储资格
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市民:投资理财公司经营金融业务不合规,揽储吸存涉嫌非法集资
富丽堂皇的装修,身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模仿银行设置开放式柜台窗口……当前,一些投资理财机构存在故意将自己包装成金融机构,误导投资者的倾向。在他们的宣传资料上,赫然写着“一万元起投,本金随借随还”,有的甚至将项目收益与银行活期利率进行比较。这些民间理财机构真的和银行理财一样么?它们是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吗?
本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表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理财业务、私募投资等金融业务。市打非办提醒投资者,切勿将民间理财机构等同于银行,小心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号称“受监管”
其实纯属误导
为与金融机构“搭上界”以获得投资者信任,一些民间理财机构不仅在包装宣传上将自己伪装成金融机构,甚至直接在公司简介上冠以“受某某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由某某银行进行业务指导”等字样。当投资者询问时,通常都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公司的资金都是由银行管理,一旦发生兑付风险,银行将把公司房产作为抵押保证客户利益。而且银行也知道钱的去向,很透明。但事实真的是这样么?
这些理财公司所说的资金由银行监管,其实是以银行资金托管业务为借口,事实上理财公司仅仅是将项目资金交予银行托管,而银行作为资金“保存方”是无法监管资金去向和用途的,因此将银行托管的职能直接写为银行监管纯属误导公众。
超经营范围私设“资金池”
涉嫌非法集资
“一万元起投,随借随还,保本保息……”当你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语,一定要当心了。据了解,尽管当前大多数投资理财机构声称进行“点对点”中介服务,但实际上也有部分理财机构虚构投资项目,它们以极低的门槛吸纳资金,待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再转手借贷给第三方,赚取其中巨额利率差价。这种操作手法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蕴藏着极大风险。
目前我省大多民间理财机构对外宣传主要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即寻找资金供需双方、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在双方成功签约后收取借款方一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用。这类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属于“服务业”,而非“金融业”。法律业内人士指出,私设资金池超越居间服务范畴,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金融管理采取许可证制度,即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向从事金融业的企业法人颁发《金融许可证》,核准其所能从事的金融业务并分类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由地方政府负责核准许可并监管,而民间理财机构则不属于金融机构,根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储蓄和开展金融投资理财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