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伤妻子得谅解丈夫获刑三年
12.11.2014 17:38
本文来源: 巴中网
平昌男子唐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竟拿刀刺伤妻子。近日,平昌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初,唐某发现妻子苏某与前夫保持联系,多次与其发生争吵。6月22日,唐某让苏某在家给女儿煮饭,苏某不理会,唐某便与苏某再次发生争吵。想起妻子与前夫联系的事情,唐某更加气愤,便萌生了杀死苏某的想法,且当天两次对苏某说要将其杀死并自杀。次日下午,两人在苏某姨妈曾某租的响滩镇街道一房间发生争吵并扭打,期间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苏某左侧肋部刺了两刀,后被在场的曾某等人制止并强行将刀夺走,受伤的苏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唐某从曾某手中夺回水果刀,便驾车回家,民警后来在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
事后,唐某获得了妻子的谅解,且要求不对伤情进行评定。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告人唐某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鉴于其有未遂、认罪、初犯、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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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4 17:38